双方公证遗嘱后,如果单方要变更,是否可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8:02:58
我父母离异后都有各自的儿女,判定跟我父母的各两个。我是他们再婚后的唯一儿子.父母立遗嘱说房产在他们双方都过世后才给我,并约定此遗嘱在一方过世后不能变动.现我想知道,当父母有一方过世后,另一方是否可以改变当初共同所立遗嘱?如果可以改变,以前遗嘱是否有效?以及可以改变哪一部份?
我不想与同父异母和同母异父的哥哥姐姐们闹矛盾。请大家帮忙,给个建议,先谢谢了!
我父母离异后都有各自的儿女,判定跟我父母的各两个。我是他们再婚后的唯一儿子.父母立遗嘱并经过公证说房产在他们双方都过世后才给我,并在遗嘱中约定在一方过世后另一方不能变动.现我想知道,当父母有一方过世后,另一方是否可以改变当初共同所立遗嘱?如果可以改变,以前遗嘱是否有效?以及可以改变哪一部份?
我不想与同父异母和同母异父的哥哥姐姐们闹矛盾。请大家帮忙,给个建议,先谢谢了!

房产中户主是我母亲的名字,也是婚后我母亲分得的单位房.在公证遗嘱中双方明确约定在一方过世后另一方不能变动,此约定是否有法律效力?

一遗嘱公证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下称《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最适宜的是也采取遗嘱公证的形式,由遗嘱人立新遗嘱,表明原先所立遗嘱变更或无效。需要注意的是,单方法律行为具有很强的对世性,单方行为生效后对行为人具有较强的拘束力,发生遗嘱变更时,数份遗嘱均为有效,只不过应按法律确定的规则选择效力最高的遗嘱;而发生遗嘱撤销时,被撤销的遗嘱自撤销的意思表示生效之日起即失去法律效力,对遗嘱人不再具有法律拘束力。

一方可以对属于自己的一份财产订立遗嘱来处分,并可以以法定方式修改所订立的遗嘱,其他人不应予以干涉。如果是自书遗嘱以时间上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合法有效遗嘱;如果是公证遗嘱确实需要修改,也应该以公证遗嘱的方式来修改前一份公证遗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38、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所以,根据你所说的只是双方约定不变动遗嘱,并不是去公证处做了公证,并没有法律效力。

如果房产是你父母共有的,既是是作公证了,你父母约定遗嘱不变动是不符合司法解释的,因为房产是你父母的共有财产,其中一方只能处分自己的那一部分财产。你父母的一方如果想改变共同订立的遗嘱只能更改遗嘱中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财产。

但是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这个房产是你父母再婚前某一方的个人财产,那只有拥有这个房产的一方有权订立修改遗嘱来处分,另一方不得将此房产作为遗产订立遗嘱。所以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不可以变动。因为那是双方的协议,如果一方在另外一方去世后变动了属于违约的。

可以变更

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就属于自己那一份财产独立订立遗嘱,不受另一方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