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有关地方拘留的问题。。请帮个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1:20:39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 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 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 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 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故拘留只有在上述情况下才能适用,如果经查实,当事人如果确实无力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不能拘留。如果你还是被拘留了,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我国的拘留分三类:行政拘留(即治安拘留),是指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治安处罚常用有拘留和罚款两种,治安拘留期限为15日以下,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诉讼。司法拘留是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妨害民事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期限为十五日以下,由法院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法院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拘留在三日内需要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检察院七日内决定,正常拘留时间为1至14日,特殊最长时间为37日。若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制裁。若无罪释放,被拘留人可申请国家赔偿。

你说具体点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