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的工资能讨回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20:01:43
我在2006年8月13号进了北京一家地产经纪公司上班,在10月份签了一单需要等到2008以后才能过户的单子,但是公司发工资的标准是以签约为准的,在11月份就把我的工资提成全部发给我了.
在2007年3月份的时候我因为有事需要离职,去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经理在我的离职申请单上写上了一句"有单未完成"然后我去总部交劳务合同的时候,离职办理人员当时就很不理解"有单未完成"是什么意思.他打电话给我当时的经理去问他,经理给他的答复"因为有单子没有过户所以现在发不了工资"结果我2007年3月份的保底工资1000多块钱没能拿到,说要拿得等到2008年过完户后,但是一般情况把单子做完交接手续就可以的.并且当时那个专门办理离职手续的人员也不明白这个情况.是经理说的.
现在我经济非常紧张困难,想拿到这份钱,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拿到.希望谁能来指点下.究竟这种情况下拿不拿得到钱,或者是通过什么手段可以把钱拿回来.是不是一定得等到08年以后了??????????
我当时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已经把劳务合同交给他们了,现在我手上还有一个我以前的工牌和一些名片,这种情况下怎么办啊???问题的关键是那个单子是真的没有过户啊??我有些担心啊.

通过劳动仲裁来处理或直接上诉法院(新的劳动法支持法院上诉)

单子没有完成,我公司是不给提成的,我也理解这样的做法。没有完成的单子,不应该要别人的提成

2007年3月份的工资,公司应该发给你,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