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后利息税的计算方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4:53:30
大家好:
国家8月15日调整利息税至5%,以前的存款到期后怎么算呀?
1、 8月15日以前存入的定期存款,8月15日到期后按什么税率征税?
2、我有现在到期的存款8月15日之后取,是不是可以按5%的税率征税?

1、8月15日以前存入的定期存款,8月15日到期后按什么税率征税? ------相关的政策还没有出台,不过我觉得利息税很可能会分段计算。
我们当然希望从降低利息税之日(8月15日)起,无论什么时候的存款所产生的利息都按5%的税率征收,但银行可能不会愿意少征在此之前所产生的那15%的税。
估计可能要到8月15日才能见分晓,即使现在去银行咨询,大概也问不出个所以然。

2、我有现在到期的存款8月15日之后取,是不是可以按5%的税率征税?------这肯定不可以。
因为定期存款在到期的时候,无论你取或不取,银行都会在到期之日为你结息,然后把原本金和所得利息合并为新的本金,按照你原来的存期自动转存。

国家税务总局6日发布利息税计算具体方法,根据规定,调整后储蓄存款的利息所得将按政策调整前和调整后分时段计算,并按照不同的税率计征利息税。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2007年8月14日前(含当日)存入银行的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免征利息税;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期间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在2007年8月15日后(含当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税率征收利息税。
2007年8月15日后(含当日)存入银行的储蓄存款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如,某储户在2005年1月1日存入3年期存款,2007年12月31日到期。该项存款属于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期间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税率征收利息税;属于2007年8月15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税率征收利息税。该储户在存款到期日(2007年12月31日)又将其转存,该存款转存后的利息所得,按5%的税率征收利息税。
规定还指出,对于外籍人员的储蓄存款,属于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期间的利息所得,按照我国与该外籍人员的母国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的税率征收利息税;属于 2007年8月15日后(含当日)的利息所得,根据国民待遇原则,我国与该外籍人员的母国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的税率高于此次调减后的税率的,应适用5%的税率征收利息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