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跟母亲住在一起,妻子能占财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2:43:31
朋友向我诉说了他的一切真实情况,因他没有电脑,就托我请教专家指点迷津,十分感激!
事情是这样:他和他妻子认识四个月后于2002年11月结婚,他们结婚时分别是35、33岁了。由于他妻子没有工作,也没有经济来源,他们都没有房子,所以就住在他母亲家(他父亲已去世了),一切财产和家当都是他父母购置的。由于种种原因他们相处了三年就离婚了,离婚后又双方舍不下,于2007年1月15日复婚,2007年2月26日有了身孕。可是他们在离婚、复婚造成双方家庭矛盾激化,关系紧张。2007年2月27日他妻子的哥哥对他采取粗暴的方式,还说了不负责的话:“要整死他……”为这些事,他们本来就再次离婚,看到肚子里的娃娃,就没有提离婚了。但是我的朋友心中还是闷闷不乐,心中有阴影,无法消除。朋友来问我,如果坚决离婚,,他妻子会不会来分割一半财产(包括房子及财物),我也弄不清楚,像他情况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他父母留下来的一切财产是不是他们夫妻共同财产?在财产问题如何处理?所以特请教专家,在百忙之中给予解答,万分感谢!

如果父母的房子是在他工作前买的且他父亲在他结婚前去世,那么他妻子在房屋这个不动产上没有份额.
这涉及到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
和继承法
你可以在网上搜一下
就不再赘叙了

此事要要这样分析,首先他们曾经离婚,当时对财产是如何界定的,如有分割财产,按当时约定或是判决来执行。另外,如果目前要离婚,由于女方在怀孕中,按法律规定,应该在子女一周岁后男方才能起诉离婚,或是流产后半年后诉讼。离婚只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有关的房产不是男方所有,则女方无法在离婚中分割此房产,至于其他财产,要看在此次结婚时间后获得的,则是共同财产,如离婚可分割,如是之前,是个人财产,如离婚,不分割。

只能分割共同财产部分!

只要他妈还健在,房产只要不是他的名字,他老婆就甭想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