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请问房产问题 ~~苏州香城花园二期的户主也请看过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11:02:47
我于2005年10月7日购买香城花园二期商品房一套,该房于2006年11月23日交房,但直到今天才接到电话通知,说可以去拿房产证及土地证,从交房到现在已经有8个月了,想请问开发商是否违约,是否需按合同约定向我支付违约金?
购房合同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的9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及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2项处理: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首先一切按合同办事。
开发商一般都是比较牛X的,合同如果123说的很清楚的话,建议按合同办事,
话说回来。现在交钱没房的也有,主要看房子的质量怎么样。要是没问题的话,还要其他野猪是什么意思,联合下,大家都没意见,您也不毙强出头,要是大伙都有疑义,那就联合起来一起要说法,
如果开发上态度不错,房子的各个方面还不错的话,不用跟他们太矫情。住的舒服就得了,赔偿也没多少,闹僵了以后事少不了。呵呵

我的建议就这么多,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合同规定很清楚,开发商应当按违约赔偿。
合同是否还有与此相关的条款?开发商是否就延期办证时间向业主作出说明等都要仔细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