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我是否有权利继承这房子?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15:13:44
1.我继父与我母亲结婚前有处房子,两年前继父与他的儿女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去公证处把这处房子公证过户给了他儿子。将来如果继父过世,我是否有继承这处房子的权利?
(继父与我母亲结婚时,我上小学。就是说我与继父间有事实上的抚养关系。)
2.母亲把自已婚前的一处房子卖了加上继父添的一小部分钱买了现在住的房子。房产证名子只写母亲的名。将来如果继父过世,这处房子继承权如何分配?

  1. 继父与母亲结婚前的房子,如果是继父的,继父有权将该房屋赠予其女儿,无须母亲和当事人同意。将来继父过世,当事人也无权继承这处房屋。

  2. 母亲把自已婚前的一处房子卖了,加上继父添的一小部分钱买了现在住的房子。房产证名子只写母亲的名。这处房屋应属于母亲的婚前个人财产,继父所添的钱,不能认定为共同所有房屋产权,因此,将来如果继父过世,房屋还是母亲的,其它人无权主张产权,继父的儿女也没有该房屋的继承权。

1、如果你继父是在结婚3年之内过渡这个房子给她自己儿女的,那是有效的。因为那个时候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在3年后的话,你继父把房子赠与给了其中一个儿女,又进行了公正,还又其他财产的话,这个赠与也是有效的。你继父还没死那,现在产生的不是继承问题而是赠与问题。(还要考虑他们结婚的时候有没经过婚前财产公正,有没把婚前财产划分清楚。)
2、这个房子的继承权,如果你继父的儿女拿了那个房子,那这个房子到时候你可以主张多分你一点,这个不能光按继承法的比例来算的,还有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因为中国的法律还是讲情讲理的,只要在法律层面不违法,法官也还是会按情理层面来看的。(而且现在很多这类案子都是和解调的)

1 公证拥有最高效力,所以继承权归你继父子儿所有.

2 继承顺序的几种情况:

(1)你母亲先于你继父死亡,如果没有将该房做公证或立遗嘱明确财产归属问题,那么你继父将继承财产,你母亲去世后,如果没有将该房做公证或立遗嘱明确财产归属问题,你与其他子女有相同的继承权.

(2)你继父先于你母亲死亡,你母亲便继承其财产,如果其未立遗嘱,那么你母亲去世后,你与你继父之子女拥有相等继承权.

(3)继承份额如无约定,按平等份额继承.

根据最新的婚姻法规定:
1.房子是你继父的婚前财产,加上已经办理继承公证,所以你没有继承权。
2.房子是你母亲和继父的婚后财产,如果没有特殊说明,即便是你母亲的名下,该房屋也应该是你和继父以及继父的子女共同继承。
个人认为上面那两位说的有误!

有,因为那个时候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在3年后的话,你继父把房子赠与给了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