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的定义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4:57:15
还有关于事前防卫和假想防卫有什么区别?能举个例子方便理解吗,谢谢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所谓正当防卫就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对不法侵害者造成一定损害的自卫行为。
事前防卫即对只是单纯流露了侵害意图或处于违法犯罪的预备状态、尚未构成对合法权益的现实威胁的人,采取的先行防卫行为。例如A只是在那等待抢劫的机会,而并未实施抢劫行为时,被B发现他的意图,而B对A采取了侵害行为,目的是制止抢劫行为的发生,这样的行为就不算是正当防卫,只能是事前防卫。
假想防卫是指对于根本不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人基于错误认识,认为其存在,而对“侵害人”实行了“正当防卫”,以致造成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还拿抢劫来说,比如A手里拿着一把刀把玩,而B恰巧路过,B则以为A要实施抢劫行为,于是先下手为强,将A殴打或采取了其他手段对A造成了侵害行为,这就是假想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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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
legitimate defence
为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遭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进行反击,致使侵害人受到某种损害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需要具备两方面的要件,即侵害方面的要件和防卫方面的要件.

事前防卫,也叫提前防卫。它是指行为人在不法侵害尚未发生或者说还未到来的时候,而对准备进行不法侵害的人采取了所谓的防卫行为。

假想防卫。它是指不法侵害行为根本不存在,由于行为人猜想、估计、推断不法侵害行为存在,而对其实施侵袭的一种不法侵害行为。

为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遭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进行反击,致使侵害人受到某种损害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