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值班是属于加班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2:57:08
我们公司现在新出来一条规定,强制性要求我们每个天晚上6点30到8点30轮流值班,星期天一整天跟正常上班一样,并且是以值班名义,不是以加班名义,也没有任何值班费之类,劳动法就已经规定,最高上限不一周上班不不能超过44小时,我们现在按在这种规定就严重超过了,本来星期六就已经上了整天,好不容易盼个星期天,还要安排值班,又没有任何补偿,心里真是不畅快.
我们公司这样的规定是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吗???????
并且我现在已经怀孕5个多月了,本来休息就不够!
TO:行政部同事 CC:李先生 陈课长 杨课长 孙副课长 孙课长 FM:邓

为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切实做好工作,特对晚上及周日值班作如下安排:

值班注意事项:

1、值班时间:晚上18:30—20:00;

周日08:00—17:30;

2、值班员认真登记相关事项,值班人员必需于自已座位执行值班。

3、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严格遵守和执行有关规定,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主管妥善处理。

4、值班时间必需打卡,否则视同未值班处理。

5、各值班人员应做好办公场地的水、电、门窗等安全管理。

6、副课长以上主管不需参加值班工作。

7、《值班表》张贴于行政部公告栏。

8、如有特殊原因先行报主管核准,方可相互调动。
这个能做有效证明吗?属强制性地,并且第4条让人真是非常不能接受

值班当然属于加班了。
没有加班费就是违法。你是孕妇更需要照顾。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公司如果让你值班,你可以去公司工会交涉,如果公司没有工会就去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