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我工资,我拿公司钱走了,这样行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1:17:31
我有点关于劳动仲裁的事情想咨询一下,是这样我是一家物流公司的业务员,今年2月底我的一个客户在我们公司发了一票货,运费额为13000元,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了一点小的问题,结果结帐的时候找不到我这个客户了,通过各种方法都找不到,结果公司以此为名在4月份开始扣我工资,4,5,6三个月一分钱工资都没有,于7月初我从客户结帐结了15000左右我走了,我走后公司就单方面与我解除劳务合同了。我想问的是,如果我把公司欠我的工资扣除,把余下的退给公司,这样做我违法吗?我应该如何去做?

不是违法,是犯罪啊(这两者是有区别的)
不管公司扣你的工资是否合理,那是公司的制度,又意见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诉。
不管有什么原因,你的举动都构成了犯罪,原因很简单,就是公司和你之间的冲突并不能构成你这一举动的合理解释,就是说这两者无关。
我想你应该把钱退回公司,再跟他们解释清楚,让其放弃起诉你的权利;然后如朵逆向追回被扣的工资,可以向劳动仲裁处申诉。

这样行啊
没有办法啊
把多退还给公司把

我不是专业人士,但我不支持你的做法,你应当以法律的手段向公司讨要工资,而不是单方面的扣回工资。

不行

这个有争议,有这样的判决有罪的判例。但我本人,这种情况不应认为构成犯罪。

不是违法,是犯罪, 你直接从客户结帐15000元拿走,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是要处以刑罚的。
公司扣你工资,你可以到劳动监督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