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者请进,给高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20:54:33
我女儿四周岁,2007年4月,早上,爷爷送孩子上幼儿园,给孩子脱掉外套后,把她送入教室门内随手关门时门上的玻璃炸裂掉下把站在门内的孩子脸部划伤,事后,幼儿园和孩子的爷爷一起送到医院实行了缝合手术。但是由于条件有限孩子的脸上留下了较明显的疤痕,需要继续进行整容手术,事后幼儿园把责任全部推到老人身上说老人和孩子生气故意用力摔门造成玻璃破裂,老人由于不懂法律当时悔恨不已,也认为是自己的责任,当我们赶到幼儿园时幼儿园已经把所有的责任都推脱干净,但是我们看到的幼儿园的门存在着相当大的隐患,玻璃槽内没有压条,只靠几根钉子固定。我想问问,这个责任究竟应由谁来负。

应该是学校负责任,应为这件事是在校园以内发生的,所以,即使是老人故意摔门而造成的,学校也应该负责。应为学校有义务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所以这件事学校也有一定的责任。

实际上你是要问学校是不是应当承担责任!关键是要看学校有没有过错这种官司很难打,你最好找律师帮助我记得以前有个类似的案子 是一个学生撞上了教学楼的玻璃,学校也是赔偿了的,原因是学校没有尽到警示的义务。学校是赔偿的医药费等但是好象没有什么法律规定赔偿整容手术费。

另:我不同意王永灵的说法 正常关门能把玻璃炸下来?

本人认为幼儿园有较大的责任。一个人正常关门就能把门上的玻璃炸掉下来,可见这个门上的玻璃是安装有问题的。我建议你们把门窗用相机照下来,留下证据。然后向法院起诉,或协商解决。

把幼儿园给平了!!!给高分吧.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