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劳动法的问题,谢谢指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8:24:21
我们公司要解聘一个员工,因为工资比较低,所以员工要求不要买五险一金,是否违反了劳动法?我觉得是违反了
该如何赔偿,按什么标准?请各位指点!
现在领导希望我就此事进行分析,评价,最好写一份书面材料,谢谢各位能具体点指点下吗?

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违法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是违法的,你单位应首先检查自身用工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及漏洞,要及时更改。之后再考虑其他的。

  对于解除劳动合同你单位可以参考以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符合上面两条,单位可以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工作年限来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年,支付的月工资是该员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下两点是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当然还要根据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来看,是否约定了附加条款。

  如果你们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是可以要求补的,工作几年补几年,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要补齐差额,并支付经济赔偿金。

应该补交保险.

解聘有法定的理由吗?

违法是肯定的.但具体问题要看情况.如果员工主动要求不买,并有相关的书面材料.而且公司将上社保的钱以现金方式支付了员工的话,单位承担的责任可能是小些的.但也要看具体你公司所在地.
你说问题不是很清楚.是否是因员工工资低,因此将保险的钱直接给员工了,具体问题最好是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