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合法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11:54:01
我在06年6月与一家外企签订了就业协议,上面写:毕业后,七月份来公司报到,并按公司要求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如不能履行,须支付RMB5000元。可是到了公司,公司却说要先试用三个月,这三个月不签合同,如果这期间离职,需要支付5000元违约金,否则不放我档案。我并没有支付而离开了公司。公司这么做合法么?我可以就此事去劳动监察投诉么?
我去劳动仲裁院,却被以超过时效为由,拒绝受理。我是不是只能去法院?去法院会不会很麻烦?是不是要拖很长时间?

试用期也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且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单位的此种做法和要求是违法的,这样的公司不去也罢。
当然,也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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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你是不是离开很久才去劳动仲裁?
我记得是过一定的时间,就没用了,,相当于你已经放弃投诉.

是的.等试用期过了就签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是根据你工作的时间长短而定

只有实习期不签定劳动合同,而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

劳动法怎么规定的我不知道
我们公司是实习,试用 都签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