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欠我6000元,有欠条(今年的),我想通过法律手段把钱要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5:37:48
我想让XX赔偿我打官司的所有费用,这样可以吧。如果他还是不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吗?、又需要交费吗?
6000元对有钱的人来说不算多,可能有人会说,没必要这样做。但对普通老百姓是笔不小的数目了。请大家给点意见!谢谢
非常感谢大家的回答,那么能向(回答者:felix0726)所说的,这种很明确的官司自己都可以去打的吗?
6000元的话 律师一般都不接的 标的太小了,这种很明确的官司你自己都可以去打的 只要记住你要在欠条所写的日期的两年内提起诉讼,比如说欠条说07年12月1日打还的,如果他没还 你就要在09年12月1日前提起诉讼。
只要你官司打赢了,诉讼费什么都可以要输的人承担
打官司不是什么好事情~!
可以啊,法院的诉讼费,原告先垫付,最后谁败诉谁掏。
律师费用可以附带一起要求赔偿,他要败诉,还不执行的话 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费用也是被执行人掏。
主要是浪费精力
一、你可以凭对方开具的欠条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诉讼费是由败诉方承担的,但是,你要先行垫付。诉讼费的收取标准请参看下面的内容:
第三章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其他内容略去)
二、律师费的问题:
律师收费都是根据案子情况,协商收费。每个律师事务所都有自己的收费指导标准。官司如果打输了,除非风险代理以外都是不退律师费的。
三、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依法自己或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决定的行政相对人采取强制方式,以迫使该相对人履行该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的行为或制度。
强制执行有以下措施:
(1)扣留、提取、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储蓄存款或者其他劳动收入,如工资、奖金、稿酬等,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供养家属的必需生活费用;
(2)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3)责令当事人当面交付财物或者票据;
(4)强制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5)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6)对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存款的划拨或转交。
……也就是在法院判决书生效以后,被告不履行还款义务,你才可以要求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也是要收取一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