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和保险问题,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23:02:38
我在单位已经工作了4年,至今没有给上过任何保险,也没有签过合同。因为现在的工作地区只是个办事处,不是分公司,所以公司总以这个借口迟迟不给上,前几年的时候北京分公司有员工告过公司,所以都给上了,但北京最底层的工作在一线的员工还是没有给上。而且其他地区只要是设立分公司的都已经给上了保险。
我想问问大家,像我们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呢?他们应该给我们都上哪几险呢?如果公司这样辞我,我有没有权利公司赔偿三个月的薪水及之前我所工作4年所应该得到的保险呢?
房屋公积金给上吗?

应当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可以要求无条件企业补缴
即使是办事处(即没用用人自主权)你可以要求母公司为你交也可以由母公司委托当地劳务派遣公司缴纳
公司辞退你应当有法定理由若无理辞退你可以拒绝
合法辞退时你可以得到4个月工资的补偿(月工资的标准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并要求补缴社会保险,和一个月工资的替代30天提前通知的补偿金(代通金)
不过转为劳务派遣公司时你可得小心,因为你前面的工龄就不算了.

你可以去劳动局告他们!!!!
只要用工就必须签定劳动合同和购买五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