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制是对分封制的继承和发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9: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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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县制:是实现中央集权的前提,只有全国的领土在政府的分割管理下才能实现中央集权,才能真正的强大,
而分封制在先秦的朝代使用,看起来国家很大,但是国家由一个个分封的国中国构成,中央无法集权,实际实力有限。

这就是这句话错误的原因,根本就不是继承,而是一定程度上的否定。

郡县制不同于分封制
郡县制:由皇帝任命对皇帝一人负责,任期制,无土地册封巩固中央集权
分封制:按嫡长子继承制分封给同性贵族,姻亲,功臣..世袭制,有土地,人员册封,最终演变会危害中央集权

怎么会是继承和发展呢,是完全的推翻啊,分封制是把土地分给诸侯,由他们进行管理,诸侯有自己的政治,经济,人事任命权利,只是名义上对国家效忠。而郡县制是将相应的国家收归国有,任命郡首和县尉进行管理,对中央政府直接负责,这种制度是对中央集权的加强,有利于封建制度的反展。

郡县制是在分封制的基础上对分封制的一种否定,是在对分封制的分析评价基础上的进步,是对分封制的发展,根据马克思的否定之否定之规律,所以郡县制是对分封制的否定和发展.

  中国古代继宗法血缘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行政制度。盛行于秦汉。郡县制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上的体现,它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
  影响:郡县制下的郡守和县令都是有皇帝直接任免,从而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来分封割据的状况,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分裂,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郡县制的出现及其推行,消除了由分封割据而带来的隐患,使皇帝能够直接控制地方的行政制度,成为中国两千多年封建专制统治的组成部分。王夫之说:“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势之所趋,岂非理而能然哉。”由此可见,郡县制对中国传统封建社会的社会调控产生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