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搞婚外恋激怒丈夫故意伤人致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0:03:39
我有个亲戚,他的老婆在搞婚外恋,他在外面出差,他老婆打电话叫他回来,要和他离婚,原因是他老婆要和第3者结婚,他很生气,就吵架,他就说了句气话,说:"我要杀了他(第3者)",他老婆就说:"你敢去杀?你有这本事?"于是他就带了一把水果刀去了他和第3者约好的地方见面,第3者反而先动手打他,他打不过第3者,于是拿出水果刀刺向第3者,脸上刺了1刀,背上刺了1刀,心脏刺了一刀致死,然后在第一时间报110、120抢救第3者,因抢救无效死亡,后来又在第一时间自首.请问这该判什么罪?

鉴于你所述应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不过有自首等情况,应从轻处罚。

把那个女的也杀了

是他违法带刀,第二应该属于正当防卫,不过他以后做的法律应该可以减免他的罪行,是不是死刑你还是问专业的律师比较好脸上刺了1刀,背上刺了1刀,心脏刺了一刀致死”第三者是赤手空拳的,早防卫过当了。背,心脏,都是要害部位,这已经不是故意伤人了,如果是故意伤人的话不会拿刀刺在对方要害部位而是像屁股、手臂之类非要害部位的,更何况事先带的是刀不是棒子类的武器,说明你亲戚当时动机是要杀死第三者。事后立即报警自首,可以从轻判的。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这跟故意杀人是有区别的 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从你所说的情况看当时他并没有想让他死 并且他先在脸上刺了1刀,背上刺了1刀 而且案后多被害人实施了抢救 也对死亡后果表现出了后悔而自首 所以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问题出在那把刀,他带刀准备工具就说明有了故意伤害或杀人的故意,超过了他对妻子说的话的犯意表示.行为也有了,后果也发生了.要是随手拿起旁边的刀还是防卫过当.事后打110,120说明其并不希望死亡结果的发生,所以是故意伤害伤害致人死亡. 法院会因涉及死刑而指定律师,如果不指定,说明不会判死刑,但也建议早请专业律师,多与律师沟通. 对方先动手,过激行为和事后打110,120情节量刑会轻判.死刑还是很难判的. 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应该认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后果很严重,会判重刑。不排除死刑,但死缓的可能性较大,如果有好律师辩护的话。事关重大,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争取保命。
或者我给你分析一下吧,该男子说的:"我要杀了他,这在法律上叫犯意,不追究法律责任,而然后他就带了一把水果刀去了他和第3者约好的地方见面,这一阶段是犯罪预备阶段,为犯罪制造了充分的条件,而双方见面后的相互打斗是犯罪的实行阶段,虽然对方先动手打他但是不是正当防卫还是要分情况的,所谓正当防卫,是指为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遭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进行反击,致使侵害人受到某种损害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需要具备两方面的要件,即侵害方面的要件和防卫方面的要件。

侵害方面的要件是:①必须存在不法侵害的行为。②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 。对于预备的或想象的侵害行为,不能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