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怎样的法律手段能解除婚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7:01:16
是最近在做的一个稿子,要得有点急,望知道的朋友告知,谢谢,细节越详细越好.
年少轻狂时,两个孩子选择结婚,时间过去,两方终是不再爱了,女方决定离婚时却找不到男方了,这样的情况下,通过怎样的法律手段能解除婚约?

去相应的法律机关,如公安局,报告人口失踪,判定人口失踪,一般是在报案2年后,可以去法院申请人口失踪,则被判定失踪死亡,这时候可以申请离婚……

但是这样剧情就太老套了……可以这样写,男子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然后女人辛苦找过男人,未果之后,女子决定起诉离婚,就在宣判当日,男子阴差阳错的来到了审判庭,而这时的男子,在外已经跟别的女子结婚,所犯重婚罪……

只是建议……

要看具体情况,如双方只是约定结婚,未办理登记,则约定无效力,双方各自结婚即可。如双方已经办理了登记结婚手续,则应该按离婚程序办理,虽一方下落不明,亦可按规定程序审理。

起诉,宣告失踪、死亡都可以。

宣告失踪或者死亡 然后离婚

要看男方下落不明几年了,下落不明满2年可以宣告失踪;下落不明满4年可以宣告死亡或因为意外事件满2年宣告死亡,再离婚。
或是发现男方重婚或是与他人同居。
都可以离婚。

挺麻烦,现在法律还是不够完善,没有解决这方面的具体相关法律,楼上说的可行,但要走法律途径,事情经过有关法律部门,以防以后那人再回来有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