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代理人签合同也要负法律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2:41:35
我的一个朋友给一个外国人组了一个房子当时合同的租赁人写的是那个外国人的名字,但是在最后签名的时候那个外国人没有在场,于是我的朋友就在代理人那里签了自己的名字。可现在那个外国人回国了联系不上了,还欠了房东一些房租,房东非要让我的朋友支付所欠的房租,还说如果我的朋友不给的话就去告他,因为代理人那里有他的签名。

请懂这方面法律的朋友给说说,我的朋友一定要负这个责任吗?
如果要负责的话,该负多少责任啊。

《民法通则》第63条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之内所实施的行为,相关法律则热归于被代理人及委托人!

可能要负全部责任
付完房租后,可以向那外国人追偿,如果联系不上就没办法了,你可以到他国的大使馆咨询一下

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