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6:17:38
我祖父已八十二岁高龄 现有住房一套 老人家的意思是留给我 也写了代书遗嘱 由我父亲保管 房产证也由父亲保管 但现在父亲改变想法说房子不能给我 我拿不到遗嘱 是不是我就丧失了继承权?立遗嘱时祖父还很健康 现在记忆力不大好了 父亲说就算我现在再重立代书遗嘱也没有用了 请问我应该用什么方式来维护权利
虽然房产证上是我祖父的名字
但是我父亲说我祖母去世的时候未留下医嘱
房产已经有一半由他继承了
所以不能公证
请问是吗
如果是我也只想要属于我的那部分

趁你的祖父现在还没被你父亲申请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之前 他的合法民事行为就要受到法律的保护(他的赠与或者立遗嘱的行为也是合法的) 你就应该赶快解决这件事 就算你父亲把原先立下的遗嘱篡改了 如果有几份遗嘱 后立的那份遗嘱才是有效遗嘱 篡改后的遗嘱也同样失去法律效力 如果你能拿到你祖父先立下的遗嘱 你就带上你的祖父和这份遗嘱去公证处公证 如果你拿不的到你祖父先前立下的遗嘱 你就让你祖父从新订立遗嘱或者赠与协议 你就带上你祖父去公证处办理公证

你祖父立遗嘱之时除了你父亲还有其他人在场吗,如果有,可以证明那遗嘱合法有效,你依法可以行使继承权.或者你父亲能把遗嘱拿出来也行,
可以在他法律上清醒的时候,找合资格的律师再立一份有效的遗嘱就,如果遗嘱冲突,则遗嘱的时间靠后的有效

如果你祖父现在还想把房子留给你,你可以带着祖父去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这样房子就是你的了。

不需要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