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自然层并不一定以自然数来表示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0:14:27
我是一名律师,最近遇到一个案子,开发商把半地下室做为第一层交付给业主。而业主们认为第一层应当是半地下室上的第一层。我查了房产测量规范,认为半地下室如果层高高于2米2,且在地面上有采光窗是可以算作第一层的,关键是看双方的约定。但是有业主向我提出房屋的自然层数并不一定以自然数来表示,他举例,如果有一幢楼有半地下室,其上又有十层。那么该房屋的自然层有十一层,但标注方法应当是从负一、一、二、直到十。而且他还说问了很多相关人士,就是如何确定房屋的地上层和地下层。他说确定地上层和地下层的唯一标准就是正负零,但我觉得不是这样,因为有时正负零会起在离地面很高的地方。所以现请专家解答:
1、房屋的自然层并不一定以自然数表示吗?
2、如果确定房产测量规范中提到的地上层数?
如果回答准确再追加分。谢谢!

你这个问题涉及到的两个主要术语如下:
1、自然层数: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
2、半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
然后,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半地下室顶板高出室外设计地面大于1.5m的,要计入建筑层数的。而我们通常所说的建筑层数就是指建筑的地上层数,很少提到自然层数的概念。
另外,按照国内的惯例,地上层数是不会从负一层开始标注的(某些国家、香港是从第二层开始标注为一层的,他们标注的五层其实已经是第六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