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与吉普车发生剐蹭,摩托车车主受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2:23:35
我是北京人。开了一辆吉普汽车去河北玩,在拐弯时,未发现后面有车,等我把车子开正以后,车已进行了正常行驶,后面有一辆摩托车想超车,为了躲对面的车,摩托车车主与我车发生挂曾,头部流血,晚上做了切除脾的三分之一手术,当时摩托车车主未戴头盔,没有行驶本,车子没有车牌,驾驶本也是04年的,因我车处在正常行驶状态,后排气管被摩托车剐弯,现在责任认定还没有出来,我不清楚我究竟该负什么责任。因为此事发生在河北境内,我很担心会不会有地区保护政策。因此事发生在河北境内,现在当地把我的车扣留在那里,法院让我交一万块钱就可以拿回车,可是责任认定没出来,我交这钱究竟算什么?

考虑到发生碰撞时你车已经变道完毕,第三者在变道过程中,该事故应该是第三者的责任。但是最终的责任判定由交管部门给出的事故认定书决定。地方保护主义其实并不是关键问题。就现行的交通事故操作实务来说,发生人伤事故,必须扣车。那一万块是用于垫付第三者初期治疗和抢救费用的,从某种意义,它是一种保证金。贵车一定有购买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了,该保险不管是哪方责任,不管你有责无责,都有先行垫付及在限额内赔偿的义务。建议该事故交予你车保险公司处理。

这事情已经到法院了吗?如果在交警队是无权要求你放钱的,另外既然交警的责任认定既然没出来,就不可能到法院的起诉阶段,你弄错了吧

找律师吧

明显摩托车的责任。不行就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