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能算是工伤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3:44:56
我4月15日到男朋友家玩.4月16日早男朋友送我到单位的路上,我们的车和大货车相撞,我头部受伤.(大货方付全责)现评上伤残十级.由于现在上班感到精力\体力大不如前,影响工作效率,想评工伤.请问,我这种情况算是在在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吗?我能评上工伤吗?请对这方面比较了解的朋友告诉我,谢谢!!!!!!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但上下班途中必须是合理的路线和合理的时间
是一般正常上下班的路线和时间段
如果不是
很难认定为工伤的

你现在要准备佐证材料,证明你确实是在上班的时间段和上班的路线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去翻一下,有没有这方面的证据.4月16日早上交警处理事故的记录最好.空口无凭的.

按你说的情况应该算的,可以将事故责任认定书和医疗鉴定拿去办理工伤

应该算,因为在上下班的时间作为工作时间的延伸,建议你最好咨询律师,呵呵,祝你早日康复!

应该算毕竟你是去单位的,如果你不工作当然就不会去单位

应该能算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