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是工伤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7:31:22
请教各为劳动法高手
某公司一职工,在公司缴纳了保险(工伤保险),其在下班途中,骑摩托车,不小心压到路面的横沟,造成翻车事故,住进了医院,按工伤认定的相关政策是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的(因没有与其他机动车发生碰撞),请问,这样的情况,公司有义务负担医疗费吗?

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的认定如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他的情况符合第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

不属于工伤,因为不是上班时间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此事故虽然没有与其他机动车发生碰撞,但职工所驾驶的摩托车也属机动车,法律也只规定发生了机动车事故并因事故受伤,而不问机动车的归属,因此属于工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职工也可以向横沟的管理单位要求赔偿。

应该不属于工伤,不能由工伤保险支付医疗费用,但应该由医疗保险给予职工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