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样的行为应不应该算是工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0:55:21
早晨本人骑电动车去上班!在快到公司的时候左转弯(还在马路中)被后面来的摩托车撞在我的后轮上,我摔倒在地,经医生检查无大碍,软组织损伤,请问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吗?

根据1996年8月原劳动部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显示是 但是要确定你的电动车是不是违反了交通法 如不违反 则可算作工伤

属于工伤。

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的伤害。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认定为工伤的7种情形,第十五条规定了视为工伤的三种情形。

区分工伤,应当掌握四个界限:

1、时间界限:一般情况下,只限于工作时间内。特殊情况下(见条例14条、15条规定),尽管发生时间在工作时间外,也属工伤。

2、空间界限:一般情况下,只限于工作场所内。但14条、15条也规定了特殊情况。

3、职业或业务界限:只要伤害因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即使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外,也属于工伤。相反,伤害虽然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伯场所内,但不是由于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的,也不属于工伤。

4、主观过错界限: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