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中国的刑法里,杀人是不是就一定会判死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1:05:12
除了自卫,正当防护,误杀这一类的,比如受到一些不正当对待(例如被绑架,被殴打,虐待之类的),然后冲动报复杀人的之类的.指的是事后报复.并且在杀人后潜逃了的..在定案的时候会不会因为有案发的这种特殊前提,而会免去死刑.判个无期什么的?
希望学过法律的朋友帮帮忙,谢谢了...
如果在杀人之后甚至出现分尸,然后潜逃的过程呢?应该会加重判刑的吧?虽然前面前提还在。

我国的死刑立即执行掌握的标准是:罪大恶极、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有前面你讲的情节,一般不会判处立即执行。有可能判处缓期两年执行,两年内如没有故意犯罪,会被改为无期徒刑。

关于杀人分尸,我国刑罚没有规定加重处罚的情节,只有从重处罚情节,像累犯、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或者其他严重情节。也就是只能在法定最高刑范围内从重处罚。故意杀人罪最高刑是死刑,怎么加重,总不能让他死两次吧?

现在最高院要求慎杀,就是一般的故意杀人案件,也不会直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只有性质恶劣,手段残忍,社会影响巨大的案子才会判.何况是对方有过错的案子更判不下来了,无期有期都有可能

有的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样一般最后会变成二十年有期徒刑.

受到一些不正当对待,然后冲动报复杀人的,属于故意杀人罪,会不会死刑要看具体情况

不一定,也要考虑具体情况和各方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