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急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8:39:09
双方结婚一年零一个月,2006年5月份结婚。现离婚,我是一个农民,不是很懂法,请说的详细点。有以下几点请教(农村夫妇):

1、农村都是按照老的传统,先是过彩礼钱。定婚时给女方彩礼钱是58000元现金,这部分钱等到结婚时,女方只带回3万元,剩余2万元未带回(其中1万元女方说借给她的姐姐用了,到秋季能还。另外1万元她不说去向。至今这2万元仍未带回),还有8000元买家具用了。

现要离婚:未带回的这2万元和结婚时买家具的8000元应该怎样划分?并且已带回的3万元是否也在分割之内?并且这2万元男方是否有权利索回。

2、2007年2、3月份的时候,男方家包了110多亩地,是男方父母拿的钱包的地,这对新婚夫妻只是跟着老人种地,从结婚到现在一直未分家,一直在一起过(这里的分家指的是:地、房屋、做饭等都分开,自己干自己的。).从结婚到现在,女方的户口一直没有迁过来,她的口粮地还到老家。
现要离婚,这100多亩地,女方有权利分到一部份土地吗?或者她有分割的权利吗?

1、这58000元是在结婚前的,法律上属于赠予行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此男方可以全部要回,包括那8000家具。
2、地是包的,而且是他父母拿的钱,与夫妻无关。况且责任田不属于个人财产,更谈不上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