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得法律程序的朋友解个疑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0:42:11
如果在地方派出所被里面的警员殴打,去的时候没有陪同,该向哪里报警,还有怎么证明当事人的确实是在里面才受的这些伤的?
象下面这些朋友所说的,如果地方公安机关死不认帐的话那不是当事人白白被伤害了吗?为什么国家没对这些法规进行完善呢?非常想不通!

从派出所出来后,马上去法医那里验伤,然后将自己进出派出所的时间记清楚,能有证人当然最好,,没有的话也可以直接起诉或者去派出所的上级部门举报。

这个主要是不好取证,你没有证据那有什么办法啊,法律当然保护公民的权利,但也得有证据才行啊。如果你能取到证据的话当然可以向当地公安局举报或者申请国家赔偿。

你可以地方派出所的上级机关也就是当地公安局举报。

不过这种情况你一般不好找到证据,你没有证据的话的话就没有办法,有的话你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具体问题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

因为此种情况的举证责任是公安机关,所以这是个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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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当初制定规则时,咱们就没有参加,制定出来的规则当然是对我们不利的啦。
非不能也,是不行也。(是不想行动啊)

派出所里应该有其他的人的,(报案的。。。。。)你可以找他们呀!不过一般很难找到,毕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是找到了,官司也很难打赢,应为他们是派出所的。伤的严不严重呀,小伤的话就忍一忍吧!你可以托关系,找律师,来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