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关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8:07:01
甲将出租车夜间包租给乙,收取相应的租金,但未签定任何协议.乙在晚间十点左右将车停放在靠近机动车道的位置上.下车并关上车门后,被后方急驰的车辆当场撞死,肇事车逃逸.至今未破案.交警认为双方是雇佣关系,要求乙的家属到法院起诉甲.保险公司认为,司机已经下车离开了车辆,不属于驾驶员,不能享受驾驶员的保险服务.甲的出租车至今仍被交警扣留,请问大家,甲在这次事故中有无责任.
谢谢大家了!!!
注明:甲是将车辆租赁给乙,构成了租赁关系.
租赁关系在法律中是否有赔偿义务??????

在事故中没责任,但甲雇用的人在工作时死了应对死者承担一定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劳动保障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