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8:53:48
我在一商业街租赁一门面房,开餐厅,签定租赁合同期满一年后,房东不再续签,只开了份证明,说原合同有效,直至此房拆迁改造为止。没多久他就下通知。说要求搬离,并掐掉我的水电。我先后投资14万于元,一年时间连成本还没收回。我要求他提供关于拆迁改造的文件,并要求赔偿损失,他却说他们的房属于单位(大学后勤)内部改造项目,不需要文件。请问,他说的对吗?我可以问他要赔偿吗?房屋拆迁都需要什末证件?先谢谢回答了!
还有.在签定第一次合同时.他曾口头承诺过2-3年不会拆迁.可是现在他不认了.只认曾承诺1年半,现在离1年半还有一个月.并且是先停了我的用水后10天才通知我一个月后因拆迁要解除合同

损失不大就算了

按照举证责任来说,房东负有举证该房屋即将被拆迁或改造的责任,也就是出示相关文件。但是对你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他没有向你承诺,拆迁或改造房屋的装修赔偿和经营损失赔偿归你。这是你自己的经营问题。对方已经明确不在签合同了,只答应让你经营到拆迁为止,你还在装修,损失应该自负。

房东的证明是有延续性的,是你们第一份合同到期后的延续,所以,不存在房东恶意的欺骗你装修或骗房租。如果打官司你胜诉可能渺茫。你不能以还未收回成本为由要求对方赔偿,那是你自己的经营问题。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方没有承诺。

老话,损失不大算了。对方不承认以前的承诺,上了法庭你承担举证责任。由你证明他以前有过承诺。至于现在你意思他提前了1个月,但你要想没准上法庭他又变了,说什么都没承诺。你诉讼风险太大,你胜诉机会很小。尽量协商,争取一点补偿。协商不成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