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到香港旅游如何延长居留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2:55:40
申请的是一年两次签注,每次最长7天,请问如果我想在香港待十天,如何解决?如果十天才回来,出境的时候会不会受到处罚?如果我中途到深圳去一趟,然后当天重新返回香港,是不是就可以顺延7天?哪位达人有经验,望不吝赐教,谢谢啦

到了7天以后重新入境, 符合规定, 可以达到在香港呆10天的目的. 算入境两次, 所以这个签注就没有用了. 再想去香港需要重要申请.

你有二次入境机会、当然可以当天离境后再进入境。不要过期居留,会影响护照及通行证将来申请拒绝付港理由。

没办法啦。衡阳不属于内地能够办理自由港澳行及港澳通行证的地区,只能随团旅游的方式呆7
处罚到是不重
不过以后申请任何签证就会有好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