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车祸应该怎么确定赔偿方和赔偿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3:06:57
我妈妈是2007年7月12日出的车祸,车祸的原由如下:我们家装修,需要买较多厨房用具,于是让我姨夫开车帮忙买下带给我们家,结果他买了一只比较老式的杂牌抽油烟机,我妈妈不满意跟他说有空想换。那天他来我家,让我爸把我妈从公司里叫回家,说要去换抽油烟机,我妈说没空,明天后天都行,我姨夫一定要当天换,说以后都没空。我妈没办法,只好回来跟他一起坐他的小面包车去。
结果我妈妈坐在副驾驶座位上,他选了一条正在修的破路,并且在一个岔路口开到别人的车道上,与一辆大货车相撞。我妈妈全身多发性骨折,其中一条腿粉碎性骨折,并且医生说一定会导致伤残。
现在事实清楚的是车祸由我姨夫的过错造成,并且我姨夫没有保副驾驶位置的保险,导致我母亲的医疗费用目前须自行承担。并且,后来调查后发现,那个杂牌的抽油烟机我姨夫谎报了价格,多收了我家的钱,赚取了其中的差价。
现在问题如下:
1 由于我姨夫的小面包车的副驾驶座位并没有上保险,对方的货车是上了第三者险,如果交警队已经确定了责任划分,那么我母亲产生的医疗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我母亲是不是也要承担一部分,还是应该由大货车方和我姨夫来全部承担。
2 我母亲今后导致的伤残的赔偿金问题应该找谁来索赔。
3 责任清算中我母亲是不是也会有责任。
4 若涉及到上法庭理赔,我们是不是可以把我姨夫和对方一起作为被告起诉,要求赔偿金。
从交管局打听得到的消息:责任划分应该是货车方3成,我姨夫7成。那么还有两个问题:
1。我家是常州的,但是我母亲在无锡工作。主治医生初步判定:我母亲左腿康复够后最多只能弯90度,双腿都无法干偏重的体力活,右手只能恢复部分功能。那么,伤残费用应该如何计算?
2。是不是所有的费用及赔偿金都应该由货车方和我姨夫按照3:7分摊,除了医疗费用、伤残费用,应该还有哪些费用?

高分追加

1、首先弄清楚交通违章行为,由交警根据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认定事故责任。你母亲作为乘车人这种情况不会承担事故责任。相关费用由事故认定书上的责任方按照责任承担。

2、不光今后导致的伤残的赔偿金,所有的费用都按照事故认定书上的责任有责任方来承担。

3、你母亲作为乘车人这种情况不会承担事故责任。

4、如果你姨夫负事故责任,就可以起诉他。

5、最好是争取对方多承担一些责任,要求对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且可以起诉对方的保险公司。

1、首先要看事故认定书的情况,要是对方负全部责任,你的医疗费用可以得到保障. 要是我方负一定责任,那么就很难说。假设现在还没有认定,建议你到交通部门看看可否通融.对于这种情况,货车方和你姨夫要赔偿连带责任.
2、可以由对方承担一定责任.
3、你母亲没有责任.
4、完全可以.

费用按照责任划分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