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腹子女权利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6:11:57
交通事故中死亡受害人的被扶养人是否包含受害人的遗腹子女?法律对此无明确规定?

交通事故中死亡受害人的被扶养人是否包含受害人的遗腹子女?

包含,但必须出生后才能主张权利。

有明确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秦惠其等诉万泉公司道路交通事故及死者遗腹子抚养费赔偿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134 更新时间:2007-3-28 23:22:45

秦惠其等诉万泉公司道路交通事故及死者遗腹子抚养费赔偿案 -------------------------------------------------------------------------------- <案情> 原告:秦惠其,男,系本案死者秦富军之父。 原告:堵玉芳,女,系本案死者秦富军之母。 原告:吴亚娟,女,系本案死者秦富军之妻, 原告:秦振华,男,2000年3月15日生,系本案死者秦富军之遗腹子。 法定代理人:吴亚娟,系秦振华之母。 被告:上海万泉不锈钢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万泉公司)。 1999年12月29日,上海万泉公司的司机忻俊员驾驶一辆小客车从上海行至沪宁高速公路73KM+40M处,由超车道驶入行车道时,因未与被超车辆保持足够距离,其车辆右前轮与正在行车道行驶的另一小客车车头左侧相撞,致被超车辆失控撞断路边护栏后冲下路基,车中秦富军等4人当场死亡。江苏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宁沪苏州大队作出道路事故责任认定书,忻俊员应负事故全部责任。死者秦富军的父亲秦惠其、母亲堵玉芳、妻子吴亚娟于2000年2月15日向苏州市平江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上海万泉公司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金等合计146264元。案件受理后,吴亚娟生下死者秦富军的儿子秦振华。法院依法追加其为原告。吴亚娟以秦振华的法定代理人身份,要求上海万泉公司赔偿秦振华的抚育费19808元。 被告上海万泉公司答辩称:交警部门对该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有误。原告要求赔偿数额过高。要求依法判决。 <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