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有关购房定金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4:19:06
我由于搬了新居,准备把原来的旧楼卖掉,前几天,有一家看中了我的楼,并交了2000元定金,并约定交钥匙的时候交齐其余的钱,过户费用由买方承担,但是前两天,她打电话来,说到房产有个营业税,国家规定由卖方交,我又到房产局问了一下,说,象我家这种已经建了十年的楼不交营业税,营业税是指新建的楼五年以业有交易的.
但是现在买楼的人就以营业税我不给交为由要求退还定金,不想买了.我想请教一下各位法律高手:如果有营业税,我不交,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没有异议;但是如果真的不需要交纳营业税,但买方以此为由,要求退还定金,我应该退吗?
而且在定金交纳之后,还有另外一家以比这家还高的价格要买我的楼,但因为毕竟不能因为钱而损失了道德,被我拒绝了.如果我现在卖不成,企不是还对我造成了隐形的影响了吗?因为我的楼在学校附近,全指望在学校开学前这段时间卖出去呢!

你这个楼不需要交纳营业税。
你也不用退定金,如他想破财,就让他起诉吧!

如果有营业税,我不交,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没有异议;但是如果真的不需要交纳营业税,但买方以此为由,要求退还定金,我应该退吗?
答:既然是协商解除合同,定金也是可以协商的。

而且在定金交纳之后,还有另外一家以比这家还高的价格要买我的楼,但因为毕竟不能因为钱而损失了道德,被我拒绝了.如果我现在卖不成,企不是还对我造成了隐形的影响了吗?因为我的楼在学校附近,全指望在学校开学前这段时间卖出去呢?
答:解除了合同就可以行使处置权的。

我觉得买家是不准备买你的房子而找的借口。你不需要交营业税,买主先通过这种途径要回2000元定金。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反约定并交纳定金,没有权利要回定金的。你们协议解除合同,返还她定金,如果你乐意的话。《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1)如果真的不需要交纳营业税,但买方以此为由,要求退还定金,我应该退吗?

其实,对方如果以此为借口要求退还定金,显然是不成立的,理由都不存在!因此,定金作为违约惩罚,可以不退!
(2)而且在定金交纳之后,还有另外一家以比这家还高的价格要买我的楼,但因为毕竟不能因为钱而损失了道德,被我拒绝了.如果我现在卖不成,企不是还对我造成了隐形的影响了吗?
一般来说,法律上规定可以赔偿的损失指的是直接损失。如果你有确凿的证据证明隐形的损失系必然发生的也可以要求赔偿!

其实,很明显,对方是不想要房子了,当务之急,赶紧找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