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印刷厂 1.4元/小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2:25:05
大学鲁班路口 尧北路8号 南宁市万秀印刷厂 里的工人,每天工作14小时 工资有的不足600,(每小时合1.4元)第一个月工作不发一直押着,如果工人自己要求退工,工厂永远的不同意也不发第一个月工资,要到工厂开除开发? 这算不算是违法的啊 ?(http://lb.nanning.gov.cn/460/2005_8_23/460_74629_1124787283302.html 南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以2006最低工资的通知)
是不是还有很多这样的工厂呢?
可有的人在那里干了几年了,那应该算是固定工人了吧?还有就是扣押工人一个月工资也是不合理的吧?有人想走也不给走除非不要第一个月工资了?这样的话 应该怎么处理呢?南宁人!

据我所知,南宁市乃至广西、全国的印刷行业的工人工资一般为两种方式,一种是相对固定的工人按月发放的工资,一种是非固定的工人,临时请的工人计件发的工资。计件发的话,多牢多得,不劳不得。所以,就不存在最低工资限制了。并且你所引用的标准,也不是一般企业可以适用的啊。那是吃国家粮食的才行。人家是私营企业,要是你不劳动或者一天才干那么些活,让谁给你发最低工资?

市场竞争的结果是,你觉得合适就留下来好好做,觉得不合适,就快点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