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期 民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6:46:22
问下,比方我邻居正在盖房子,刚开始施工。没留出合理的通道,如果我起诉他,法院未宣判之前他能暂停施工吗?

可以申请先予执行停止侵害。

由于我国仅对知识产权适用诉前或诉中的停止侵害,因此,对于一般民事案件中停止侵害的,只能用先予执行来进行救济。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如果邻居的继续施工导致你们无法通行的,应属于情况紧急,可以要求先予执行停止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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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ssf/200311/20031109201543-4.htm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