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关于婚前财产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5:24:45
我与前妻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子,后离婚,房子给的我,孩子跟我。但是在离婚证上面写的房子继承权归小孩子。请问这样我能卖掉房子或者赠于其他人吗?或者赠与或卖掉50/100的产权。。

离婚证上没有关于财产分割的事,可能是你们两人的离婚协议上自己约定的房产的分割方式吧。这要看协议具体内容,如约定不明,可诉讼分割,也可补充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如房产属你所有,你当然有权处分。

不行 继承权在你孩子 你无权变卖或转让

你可以卖掉房子或者赠于其他人。

现在房屋的所有权是你的,在离婚证上面写的房子继承权归小孩子,这个应该是一个遗嘱,只不过写明房屋的继承权给你的小孩,你完全可以处理你的房屋,只不过到时候没有东西可以给你的小孩继承而已,你卖掉房子或者赠于其他人是对你自己的财产的处理,是合法的。

我个人认为是可以的。

因为之前法院判决离婚协议,已经明确规定房屋的所有权是归你本人所有。也就是说,在离婚判决生效之后,该房屋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你的私有财产。因此你是这间房屋的所有权人。可以依法对此房屋进行处分,包括变卖,转让,出租,赠予。而离婚证上面写明的房子继承权,是属于一个遗产的处理意见,就是说,在房屋所有权人死亡或者出现法定的遗产处理情况时,该房屋处理的一个结果。而在目前,你并没有死亡,因此你依然还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至于处理的方法,方式,都由你自主决定。

以法院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