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公司签合同10万;把工程款付给乙方10万,乙方把款付丙方9万买料,丙方把买材料发票开给甲方,可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2:28:23
因为我公司在地税开票,是工程安装发票,但丙公司给我开的是材料发票,可以变通操作吗

原则上是不可以的,因为发票所填项目应与合同内容相符:)

但是实际操作中经常会有问题中的案例发生,如果没有其他防范措施、在产生具体问题后可以向当地财税部门协商具体操作方法、并准备充分的说明资料。

另,可以协商修改甲乙原合同如下:
1.乙方负责甲方工程项目、涉款1万元;
2.工程中甲方自购材料由乙方负责检验并使用、涉款9万元;
3.根据合同乙方开具工程安装发票给甲方。
同时签甲丙合同、包括条款:
1.甲方工程材料由丙方提供、涉款9万元;
2.乙方对丙方资质及材料规格质量担保全责;
3.根据合同丙方开具材料发票给甲方。
同时甲乙原合同取消/作废。

不行 发票该给乙 因为合同签完后乙负责工程项目 甲没有任务权利索要发票

丙给你们都应该开建筑安装发票,不能开材料发票,否则税务局查账的时候双方的麻烦都会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