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责任归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0:22:51
大前天晚上我们院内的电闸起火,烧毁好几家人的电表,但是我们这栋楼没有被火烧到,但是为了救火把总闸关了,火扑灭后,除那些被烧坏电表的人家没电,当天晚上我们能正常用电。
到第二天10点钟左右,电压突然升高,电风扇转速很快,我家电脑当时没有打开,但是是连接着电源的,电源箱被突然来的高压电烧坏,我们这栋楼好几户人家的电冰箱受到不同程度的烧坏,当时所有人家只要开着的灯泡都被烧坏,但是电冰箱都能正常使用,除了我家的电脑。
负责我们院内电路维护的人员当时测量我们这栋楼的电压有380V,他查不出原因才找来了电力局的人,电力维修人员把线路整理了一下,然后他们测量出的结果是220V的正常电压。
我分析了下,因为我们院内有家制藕煤的店子,藕煤机用的是380V的电压,还有家做五金加工的车床,这几台机器都是用的380V的工业用电,由于10点之前我当时还在睡觉,不知道我们院内的电路负责人做了些什么,但是我估计是他们把380V的高压电误接到了我们的家用电上面,所以导致我们的家用电器烧坏。
事后,我去询问我们电器被烧坏的赔偿问题,他们都闪避我的问题,由于总栋楼就我一台电脑,其他人家除烧掉几个灯泡外,其他电器都能正常使用,他们就没有追究下去。而我的电脑当时就不能用了,就找院内负责电路维护的人员,他说要我找电力局。我找到电力局负责赔偿的人,他说是我电脑的问题,不应该来找他。我就纳闷了,当时我的电脑没打开,而且其他人的电器虽然能正常使用,但烧掉的灯泡都能做证据,难道这么多人的电器一起出问题吗?真是笑话。
虽然我电脑只是烧坏了一个电源,维修费用虽不是很多,但是我就是看不惯政府部门的那种对待老百姓的态度,我想向大家求助怎么去对付他们这种无赖的做法。

电力致人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人身损害)属于高度危险作业侵权。电力产权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能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所以,你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责任肯定归用电部门,找到证据,起诉他们

对于这种事情,如果真的像你说的那样你可以找电力部门告他们电力服务不好进行投诉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