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讨回工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3:28:01
2007年3月初,我加入上海张江科技园某公司。由于我是公司董事长推荐过来的,入职时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只是简单填了一份表。
2007年4月10日,我接到公司给我发的工资单,很简单,就是8000元工资,扣税后实得工资7095元,其他一概没有。
2007年6月27日,我接到董事长的电话,由于我5月22日给公司推荐的一只股票从浮盈10万到浮亏20万(主要是公司操盘手没及时止损造成)引起公司一些人员的不满,董事长要我主动引咎辞职。
6月29日,我去公司办理了离职手续。财务说由于公司是统一发工资,我的工资7月10日会打到我的招商银行卡上。我相信了财务,就没坚持拿现走人。
7月10日,我发现我的工资没有到帐,随即电话董事长,他说因为我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决定扣发我6月的工资。

我第一次碰到这种事情,觉得很郁闷。想请教专家:
1)我需要为公司的股票投资负责吗?
2)我没和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能讨回我的工资吗?(我和公司应该是事实劳动关系)
3)他们没提前30天通知我,还叫我自己主动辞职,我能获得额外赔偿吗?(我6月29日后就一直失业在家)
4)公司一直没给我缴纳四险一金等,他们的做法合法吗?我能要求什么吗?

1)你不需要负责
2)无法拿回,因为你没要保障自己的权益签订劳动合同
3)他们让你主动辞职,但是你也的确同意了,所以你无法追求他们
4)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他们没有这个义务为你缴纳4险1金

下次记得保障自己的权益

1 你有一定责任
2 没签订合同估计讨回可能不大
3 由于没有签订合同,所以你不能获得赔偿,准确的说,你们的雇佣关系在法律上不成立
4 他们做法合理,因为没有签订合同
总之,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一切都是没有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