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求公平的母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8:12:15
律师:
您好,我夫妻二人是劳务工,已在深圳工作十几年了,我儿子一出生就在深圳居住,现就读莲南小学三年级。他在06年2月27日上学途中被出租车撞至大腿骨折,停学住院手术治疗两次(内放钢板和取出钢板),伤残评估为十级。因协商不了。我把出租车公司和保险公司告上法院,罗湖区法院判决书决定按农村户口的赔偿9381元。(即十级伤残按农村户口赔偿:9381元,如按深户赔偿是:55000元)事故是在深圳发生,难道我们在深工作了十几年,不能按深户赔偿吗?我感到很不解!还有护理费,我儿子才七岁小孩应该由我这个做母亲护理的,我有工作收入的,这护理费法院也按深圳市护工市场标准按人民币50元/天计算很不合理,应该按我收入标准赔偿才合理对吗?再有本案对方是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法院受理费收取我一半的费用我认为是不合理,应该由被告全部承担对吗?我提出的营养费一点都没有赔偿,一个七岁的小孩连做两次手术,失血那么多是不是要加强营养呢?我对法院一审判决很不合理,我想上诉中法院.现恳请您给我提些宝贵意见。谢!

渴望公平的母亲
07/8/10

据我的了解,小孩子的户口可按出生地而获取,小孩因为在深圳出生,理应得到深圳的户口,小孩子的赔偿可按深户赔偿,但是您夫妇二人则应按户口本上的地方标准(如转户之类的问题除外).护理费用应当按照当地的护工市场标准来算,这个法律是有明文规定的.您可以继续您的工作,然后雇佣一位护工(在法理上这个按您的收入来赔偿是不合理的,法律是规范大多数人的行为准则,每个人的收入有高有低,试想下...如果有人日收入10万,是不是也应该按他的收入标准来赔偿呢?).诉讼的费用应由败诉方全部承担,这个也是有规定的,法院受理费用您负责一半是"不合法"的,并不是仅仅的不合理.营养费用应该可以提出赔偿的.建议您请一位对这方面经验比较丰富的律师,最好是接过这类赔偿责任案子的,不要聘请资历浅,没实力的.特别是混律师资格证的那一类,那只会有害无益.也可到知名大学咨询资深教授,学者总是对这方面研究比较深,最后就是要靠执法的清明了!!!!!如果黑暗........那并非我们可以解决的......祝您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