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老师打了可以要他赔偿精神损失费和误学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5:29:21
前几天我被老师打了,现在眼角处缝了几针,鼻腔内出血,现在还在治疗中,请问我可以要他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和误学费等其他的一些费用吗?
具体的赔偿费用应该是多少呢?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营养费(康复后由医生建议)
医疗费(按医院发票)
误工费(监护人)
护理费(根据医院建议,需要发票)
住院伙食补贴(根据各省的标准,一般每天10元左右)
交通费(和医院治疗时间一致的打车票)
精神损失可以要求的,就是赔了也没多少钱,你这点几Q就不错了.

精神损失可以赔偿的,因为你的伤较严重。误学费没听过。
可以赔你所花费的所有费用。具体情况还是要请教律师。他会为你争取最大的权益。

可以的,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是一般只会赔医药费和营养费,中国不太承认精神损失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