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房屋使用权被女儿霸占?!!!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23:25:25
老人原有房屋一处,老伴去世多年,老人有两儿、两女,均已婚,小女儿在80年代初一家三口搬到老人处与老人一起居住,并以婚后无房为由,在工作单位申请住房(注:是老人小女婿单位),单位分配独单一套后用于其儿子结婚,小女儿原有住房被老人长子变卖,变卖款归为长子己有,老人房产使用权被小女儿变为己有,现老人以95岁高龄,小女儿要求老人离开,老人要求归还其房屋使用权,想写归还房屋使用权诉状,请大家帮忙!
写诉状,请大家指点!!谢谢了~
老人现在头脑清楚,有思维能力,身体还可以,小女儿、小女婿还与老人打闹甚至小女婿还唾弃老人,长子占有变卖房产款(90年代左右)现在为了逃避赡养老人转移财产假离婚不尽义务,

到法院立案庭起诉,交纳一定诉讼费.
起诉书:
**区法院:
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证据目录
具状人:***
日期
诉讼要求:要求小女儿归还房屋使用权,搬离该房子.由于所有权在老人,法院会支持的,长子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可以要求法院调查其财产,尽法定义务.
老人年纪大,生活有困难的,可以向司法具提出法律援助.
长子占有房款问题由小女儿自己起诉,老人不用参与.

其实,对于遗弃行为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