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电站无故辞退职工应找那级部门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5:26:30
关于部队经办的电站,转包给了本地一个自然人在经营,并没有在本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现电站因检修机组无故辞退了几名职工,并且电站还没有为这辞退被辞退的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现在职工需要维权应该找那一级相关部门进行维权劳动者自己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法>第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发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这个电站是部队的,地方劳动部门找的起他(部队电站)吗??/

先去劳动仲裁,
再不行就去法院起诉。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管的着

国防部、劳动部关于军队列单位补充、辞退工人的暂行规定

五、队列单位凡由于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等原因,工人有多余时,应及时报告归口单位和地方劳动部门调剂给其他单位或另作妥善安置处理。

在处理工人退职、退休时,必须按国家规定执行,并办妥一切手续,不得任意辞退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