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分割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20:15:10
前几天跟朋友讨论一个问题,就是有关婚后房产在离婚时分割的问题。

朋友婚后买了一套房产,是她婚后个人出资购买的,老公未出钱。房产证上,只写了朋友一个人的名字。朋友说,这个房产由于只写了她一个人的名字,所以在此后的8年内,属于她的个人财产,超过8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认为这是不对的,只要是婚后购买的房产,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名字还是两个名字,都应该是属于共同财产。

我和我朋友的观点哪个正确?请大家给出权威的答案。

谢谢!
购房资金为我朋友婚后的收入。但是,他们两个经济上一直分开。

你的观点正确,只要是婚后购买的房产,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名字还是两个名字,都应该是属于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和时间是没有关系的,我是学法律的,今年还参加司法考试,这种问题就是考试范围里的,我说的绝对正确.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购房资金为我朋友婚后的收入。但是,他们两个经济上一直分开。和这个没关系,还是按婚后财产计算.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看便知!!!!!!!

那个关于结婚后八年内属于一个人财产的说法是在现行婚姻法实施前当时的规定是个人婚前财产 贵重物品4年后共有 房产8年后共有现行婚姻法没有了这个规定 个人婚前财产 任何时候都是个人的但是请注意 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