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误抓到公安局,只出示了工作证,被搜身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8:20:21
在公安被搜身,并且只是出示了工作证,而一直没出示搜身的证,这样合法吗?
警察误抓我到公安局,当时我提出看他们证件,他们出示了工作证,但在公安局,他们又提出搜身,当时我要他们出事《搜查证》,他们说到这里(公安局)不用此证就可以搜身,然后叫一女警察搜我身,虽然很快他们搞清了抓错人,并说是需要公民配合他们警察,但我始终心里感到非常委屈和受到侮辱,即使合法我也委屈,如果在国外一定会有个说法的,即使合法我也想在网上疾呼,太没有人权了

不合法,搜查需要出示《搜查证》,而且执行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遇到紧急情况时才可以不用搜查证。以你的情况,不属于紧急情况。所以,只出示了工作证就搜身显然不合法。

搜身就是搜查的一种,搜查包括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

应当有两名警察进行检查并出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致命文件。

大姐 这是搜身 不是搜查 不需要搜查证 公民配合 公安机关是义务 但是如果她们粗暴对待您 那就要投诉她们了

没有误抓的概念,只有在调查清楚以后,排除你属于非嫌疑人.
做为公民是有义务配合警察办案的.
这种情况是正常合法的.
虽然委屈了些,但也只能这样了...
警察是没有时间考虑你的感受的,否则坏人都跑没影了.

"如果在国外一定会有个说法的,即使合法我也想在网上疾呼,太没有人权了.."没办法 我们国家就是这样

朋友,我理解你心里感到的委屈和自己觉得受到的侮辱。我想说的是这是你自己在这方面认识就有偏见,其实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由于你主观的原因把它丑化了。如果说是在美国,你这样的行为是可以主警察开枪。
警察在巡逻过程中对本身认为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进行搜身,至于你说的《搜查证》是用来搜查民宅之类的,没有“搜身证”,但是有《搜查证》,你应该把这两个概念弄清楚。
最后想说的就是,不管遇到什么事,我们都应该以一颗宽容的心去对待,这样才会有一个好心情。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