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个关于法律的,牵涉到利益和亲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04:41:06
我在一个房子住了18年了,但是由于某种家庭原因(不涉及到我),姑父(我父亲姐姐的丈夫)想抢我家的房子,这个房子的户口上只有我和奶奶,户主是我奶奶...他们(姑父和我姑妈)有权利住进这个房子嘛(奶奶住在外地),如果我想赶他们走,可以利用法律保护自己吗??
另一个问题,和上面差不多:就是如果我奶奶不幸走了,那个继承问题是怎么样的,我奶奶有3个子女.
希望有人给我详细的解答,最好有法律条目.
问题是我奶奶不能出面...在没有她的情况下我有什么权利吗?

你奶奶不出面,你就什么权利也没有,当然目前是可以居住的,但你是没有任何继承权的,如果他们已经住进来了,你也没有办法赶他们。没有你奶奶后,她的子女平等继承这套房子,要是你奶奶真疼你,可以把房子给你,我建议偷偷立个遗嘱给你,别忘了找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证人,自书就可以了,到时候别人就没话说了。

他们无权要求,
你奶奶的房子只有他的合法继承人合法分割,具体情况应你的要求,将相关法条奉上。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个问题 他们没有权利抢那套房子 房子的所有权跟户口没关系,房子的房产证署名是谁,谁对房子才有所有权.如果你奶奶是房产所有人的话,你奶奶有权利让让谁居住.
第二个问题 如果你的奶奶在生前没有立遗嘱的话,继承顺序是你奶奶的,父母,配偶,子女,他们是第一位的继承人是平等的 然后才是作为孙子的你,你的继承优先权要低于你奶奶的子女.
建议你可以要求你奶奶在生前立一份遗嘱把房子给你!
具体法律可以参照物权法和继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