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同一块地的“地契”和其房屋的“房产证”是否可以为不同的人拥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5:40:49
我家是合资建的房间,共六个单位,已协商好我方提供地对方出资建设,其中一套单位为我方,其他5个单位为对方。但是协议上没说明该地属于哪方所有。当年为我方征地,故现需我方办理“地契”及“房产证”。请问现在我方若只把对方拥有的5套房屋的“房产证”过户给对方。而我方拥有1套房屋的“房产证”及该6套房间的“地契”。这样我方是否仍然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对方对该土地还有没有使用权?这样的资产分配会不会产生争议?
期待您的答案!

你也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只是使用权.

中国的土地只能是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

你征收后取得的也是土地的国家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般原则是房地一体,即有房子就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有土地的使用权就拥有土地上的附属建筑物.你这个虽说没有违反强制性的法律规定,但以后你们出现纠纷不好操作.因为即使你主张有土地,你也不能将其上的房了拆了,因为房子是别人的.

如果你是合资建房,你可能就是以土地出资,这样土地就不会再是你一个人的,而是共有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