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A要告她哥哥胜数有多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6:11:57
A四岁被A2 收养入户,A2 家已有4个儿子,A2的四个儿子当时都已成家,平均每人有一幢别墅式住房,A2另外还有两间旧屋,A养父是提出收养的主要人。但A13岁的时候就去世,A2靠村里每月的少许分红过日.从没问儿媳拿生活费。A2年老常身体不适。生活开支大, A初中未读完就背着儿子,没让 A读书,A出来工作,A2的媳妇私自拆开翻阅 A的私人信件,A2不识字,A2的媳妇特意将 A的信件读给出生于40年代的A2听,并提意将A送回亲生父亲家。
一年后,A又回到A2的身边,半年后A2二次中风,进了广州市一人民医院,A多次请假看望,由于经济力有限,每次只能给上为数不多的百元或者买些补品过去,二次中风后2神志清醒但全身偏瘫,上身只有头及一只手臂能动,A2的儿子因工作忙没有时间照应,请了两保照顾A2的起居,当时A每工资¥600元/月,A提出,发工资后月交两百作生活补贴,A每月都做到,并且,常问家裏有没有什麼需要物品,也经常问候A2的身体状况,因工作需要,A后调到离家远些的地方上班,A再次搬了出去,不足半年。A常高烧不退,去门诊部被误诊为外感风寒,打了退热针后不足半天又复发,一星期后到深圳南山医院确诊为:肺结核+并发颈部淋巴结核。
A因不明原因地高烧退无法正常上班,后被迫掉辞工查明病因。因为此借了朋友钱,A问A2的二号媳妇借2千元钱。A2的二号媳妇不相信,要求与当日下午与A一同去拿医院证明,当日下午A2的二号媳妇并没有与A去医院,而是叫来己的丈夫及A2的三号媳妇让A签下“脱离关系证明”内容约如下
A 出生于198*年7月**日,1989年收养入户,现年20岁由于A一直以来从没尽到对A2赡养义务,现A2要求与A脱离母女关系,以后A在外的一切行为与A2无关,即日起生效!
A拒绝签这份“脱离关系证明” A2的二号儿子就说要“注销A的户口”后来又提出如果A签下这份证明,A的原来的分红及以后的分红将全部归还给A,并给几百元A作车费,或用去看医生。如果A不签下这份“脱离关系证明”将“注销A的户口”A的所有分红一分钱都拿不到,并立即叫人来拉A出去,永远也不准A踏入屋门口。A当时仍然在高烧状态中,多次拒绝签下这份“脱离关系证明”并再次说明自己的分红作A2的赡养费。A2的二号儿子却说没有必要,并一而再,再而三地以“注销户口”来威胁。A当时不知道人

1如无人证明a是被威胁而不是自愿的话胜数会小一点.

2但a当时仍然在高烧状态中写下了协议书,还未办理其它证明及手续所以协议书不一定可以做为证据.

如上所述
a的胜数会比她哥哥胜数大

不要完全相信律师的话,不管结果怎样,他不会少收你一分钱,包括你咨询他的时候。

不应该发在 动漫 区!

jh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