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款能构成诈骗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7:39:18
我的一个朋友,认识了一个比她大14岁的男人,好象有5个月的时间!那个男人想追求她,因为不在一个地方,于是给她的账号上面分别打了两次2000元,也有银行的汇款单,后来她不想和他联系了,把电话号码也换了!我想问的是,要是这个男人告上法庭,叫当事人还钱,能成立吗?还有,这属于诈骗罪吗?
:我想得到法律的一些答案,谢谢~
当然是想让对方作自己的女朋友,但未成!也没有借据之类的任何证据!只有汇款单据!

这不是白给的吗,属于赠予。

这个男的给你的朋友打钱是因为什么?是赠送给她?还是借给她?如果是送,当然就不能要求还钱。如果是借款,并且对方有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的,就可以要求你朋友还钱了。诈骗应该还谈不上,如果是你朋友主动跟人家借钱,又根本没打算还,那就有可能了。

她骗那个男的了吗?据你所说,符合上面律师关于赠予的规定,你朋友给她钱是为了加深双方的感情,这是你自愿付出的,你朋友是不能要求她归还的